关于制定202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点击数:
时间:2023-04-2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要求,现对制定202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养计划制定对象
全体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工作
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由各研究生及研究生指导教师共同完成,请各指导教师在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培养计划制定。
三、培养计划制定程序及要求
1.研究生及导师在制定培养计划前,应充分交流和研讨,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兴趣,结合导师本人的研究方向,按照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设置和论文工作要求,统筹确定研究生培养计划。
2.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确保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研究生培养计划将作为研究生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
3.研究生培养计划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需由指导教师、培养单位院长审核。
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