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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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化工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及《吉林化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要求,现进行20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
一、考核对象
专业实践考核对象主要2020级研究生及2019级专业实践未通过研究生。
二、组织工作
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进行,各学院需成立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小组。并请在4月10日前完成专业实践考核。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 本年度专业实践考核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专业实践检查工作通过报告会的形式进行,各教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组织好专业实践考核小组,每次报告会由3名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其中1人为组长,并设秘书1人,考核小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
3. 在专业实践检查会上,每名学生就专业实践内容进行陈述。
4. 考核小组对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内容和成果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并给出评价成绩。
5. 研究生教学秘书需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维护专业实践考核小组专家信息并录入考核成绩。
四、考核成绩
专业实践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由导师和培养单位重新安排实践活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仍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