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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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13
学位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办,只能开具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
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学位证明书申请书》前来办理。申请须本人签字。
2.单位介绍信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函,证明是本单位职工,同意其办理学位证明书,并加盖公章。也可直接在其申请上签字同意、盖单位公章。未就业者可不签。
3.遗失声明
申请人本人在市级及以上报纸(省内公开发行,如江城日报)刊登学位证书遗失作废声明(提供报纸1份)。遗失声明内容包含有姓名、遗失××学校××证书及证书编号,并且声明中必须体现“遗失作废”四字。
4.院系认证
申请人需到授予学位学院进行核实情况。所在学院核实授予情况后签字盖章。
5.办理学位证明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研究生学位办公室办理学位证明书。(地址:吉林化工大学院部138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
6. 委托办理
原则上应由申请人本人现场办理,本人确实不能前往的,由申请人本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由委托人代办,代办人在递交申请或领取证书时,应同时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代办人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学校将在10个工作日完成办理,请及时领取。
(初审:杨戴竹 复审:陈帅 终审:金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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