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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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7
各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互选办法》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互选范围
1.参与互选的导师必须具有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已列入本年招生计划。
2.参与互选的研究生必须是被吉林化工学院录取并取得学籍且已注册。
3.互选原则上只在本专业方向具备资格的导师和本专业方向研究生之间进行。
二、互选时间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互选时间。
三、互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新生入学后要及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师生互选前的交流活动,确保研究生与导师之间有充分的了解。
2.各培养单位要借助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等渠道,组织师生见面会、师生座谈会等,由导师向硕士研究生介绍其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研究进展、学术成果等情况,增进师生相互了解。
3.每名导师指导每届学术型研究生人数原则可指导1人,导师可按照招生当年招生资格审核要求,增加指导研究生名额,最多不超过2人。每名导师指导每届专业型研究生人数由培养单位根据导师资格审核进行分配。
4.互选工作一经结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都不得随意更改。
四、互选程序
互选工作由相关培养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可采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线上进行或线下进行,采用线下进行的培养单位需将师生互选结果人工录入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
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