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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选送2025年度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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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30

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开展学校选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要求

1.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24年度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本次参选的优秀实践成果为2024年度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在读期间的实践成果。

3.涉密论文不参与推荐。

二、评选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

各培养单位根据文件下达的推荐名额及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本单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初选推荐工作,分别进行推荐排序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有关材料。

2.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结果,将候选论文及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吉林省教育厅推荐。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于9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及申报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其中,报送的申报表应包含申报表后要求的内容。



吉林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