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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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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4

各硕士研究生培养相关教学院:

根据《吉林化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文件要求,在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确保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

由学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需由指导教师同意审核。申请时间为4月10日-20日。

各教学院硕士资格审查工作要求答辩前完成,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参加答辩不予发放学位证。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前)

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预计毕业硕士研究生将待检测版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论文pdf版),经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培养科统一负责检测。

各教学院需在4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审核。不按时提交学位论文视为延期毕业。

三、学位论文评审

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及答辩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0%)的毕业研究生,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送审阶段,学生需要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与查重论文一致的送审论文(屏蔽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送审方式采用线上方式,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时间为4月22日-5月30日。

四、毕业资格审核

各教学院硕士资格审查工作要求答辩前完成,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参加答辩不予发放学位证。

五、答辩

通过学位论文送审并且满足《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科学研究成果要求,可进入答辩阶段。答辩由各教学院组织进行,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答辩工作需要在6月7日之前完成。

答辩前3天,各教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须将答辩时间及答辩地点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六、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后)

通过答辩的预计毕业研究生将修改后的论文再次提交导师,经导师审核通过后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终版论文。研究生教学秘书将论文下载收齐后,统一提交给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负责检测。

研究生教学秘书需在6月10日前将电子版论文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科。

七、毕业材料提交

各教学院须在6月10日前将研究生《成绩单》、《论文评议书》及《吉林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材料》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