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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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构建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现开展学校2025年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申报人员为全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学一线及教学管理在职在岗教师(导师)均可自主申报。立项选题可参照《2025 年度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1),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二)立项类别。2025 年度拟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管理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二、申报数量与条件
(一)申报数量
课题申报工作采用限额申报方式(限额分单位下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限额进行申报。
(二)基本条件
1.教改课题应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教改课题应具有良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教改课题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教改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5.教改课题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省级及以上课题相同或类似的,无新思想、新发展的,均不予立项。
三、立项程序与要求
(一)申请推荐。由推荐课题主持人向各培养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7月20日前将《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受理各培养单位申报课题,并进行形式审查。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开展评审,择优确定研究生教改课题推荐名单。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立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照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表按照排序上报。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 年度吉林省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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