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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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先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应具备一下条件:
1.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能够准确把握相关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6.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7.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二、申报限额
(一)示范课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石油化工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至少申报1项。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申报。
三、立项程序与要求
(一)单位申请推荐。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工作,并根据限额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各单位按规定限额排序填写《研究生课程思政师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盖章版PDF文件),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附件3-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和《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二)组织评审。研究生院集中受理各培养单位申报课题,并进行形式审查并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开展评审择优确定立项研究生教改课题建议名单。
(三)公示公布名单。对确定的拟立项研究生教改课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立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限额申报,超额申报视为无效申报;遵守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白一龙,电话 18629956410。
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7月3日
- 附件【附件4-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师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