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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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对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期考核对象主要是已按照培养计划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分的硕士研究生。包括2021级研究生及2020级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组织工作
中期考核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进行,各学科需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同一学科下的不同培养单位可以由培养单位进行组织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成立评审专家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审工作。请各单位在11月1日前完成中期考核。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 研究生需通过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报中期考核内容。
2. 中期检查工作通过报告会的形式进行,各教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组织好中期考核小组,每次报告会由5名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其中1人为组长,并设秘书1人,考核小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建议考核小组与学生的分组情况与开题报告时相同。
3. 在中期检查会上,每名学生的陈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核小组提问应不少于10分钟。硕士研究生在进行中期检查时,导师回避。硕士研究生所做的PPT中不得带有导师姓名。
4. 考核小组对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并给出评价成绩,依据论文中期检查的结果,可做出继续论文工作、延期答辩或终止培养建议。
5. 研究生教学秘书需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维护中期考核小组专家信息并录入考核成绩。
四、考核成绩
中期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对于不合格者,教学院于3个月后进行二次中期检查,仍然不合格者直接延期答辩或终止培养。
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