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1-04-0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单位对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一、审查对象:

  1.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延期至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审查内容

  研究生毕业审查以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1.课程学分

  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查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是否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所修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2.必修环节

  培养单位负责审查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考核、教学(科研)时间环节、学术活动环节等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并做好存档工作。

    3.科学研究

       培养单位负责审查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是否符合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

    三、审查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成立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领导负责、相关人员参加的毕业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2.各培养单位须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统计表(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