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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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0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学校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见附件。
(4)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各教学院可根据以上原则,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调剂的其它学术条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提前公布。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对调剂考生初试专业要求,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优先级次于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
2.调剂工作要求
(1)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2)调剂工作由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调出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考生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试卷等相关材料不得由个人携带。
(3)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
3.调剂时间安排
(1)预调剂系统将于2025年4月1日后陆续开放。
(2)正式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放,调剂报名以正式调剂系统报名为准。
4.调剂复试安排
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剂复试工作,调剂复试工作要求请参照吉林化工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内容进行。
- 附件【接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要求.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