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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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24
各硕士研究生培养相关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吉林化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吉林化工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规定》和《吉林化工学院关于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化院研〔2020〕1号)等文件要求,在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确保2020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对疫情期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所有提交材料均为电子版。由学生本人填写《吉林化工学院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材料》中《硕士学位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将表格及已发表期刊论文统一提交给相应教学院,由教学院组织审核。纸质版材料等返校后补齐。
各教学院硕士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在5月11日之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前)
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预计毕业硕士研究生将待检测版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给指导教师,待测学位论文电子版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给教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齐电子版论文后,统一提交给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负责检测。
研究生教学秘书需在5月15日前将电子版论文提交给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三、学位论文送审
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及答辩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0%)的预计毕业研究生,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送审阶段,送审方式采用线上方式,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采用校外双盲审,送审论文需删除学生个人信息。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为5月22日之前完成。
四、答辩
通过学位论文送审并且满足《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科学研究成果要求,可进入答辩阶段。各教学院通过远程视频答辩的方式组织答辩工作(如若已经正式开学,则必须组织现场答辩),可使用腾讯会议、企业微信等软件,采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答辩工作需要在6月12日之前完成。
答辩前3天,各教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须将答辩时间及答辩方式提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
五、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后)
通过答辩的预计毕业研究生将修改后的论文再次提交导师,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给教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齐电子版论文后,统一提交给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负责检测。
研究生教学秘书需在6月19日前将电子版论文提交给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六、注意事项
1.研究生正式返校后,各教学院应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材料。
2.本指导意见仅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并将根据疫情发展进行适时调整。
3.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加强与研究生沟通交流,教学院要落实毕业及学位授予各环节工作,学科要统筹规划研究生授予学位各项工作。
七、关于增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毕业及授予学位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现状,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拟在2020年8月开展第二次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学位授予相关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1.各教学院硕士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在7月5日之前完成。
2.研究生教学秘书需在7月10日前将电子版论文提交给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为7月17日之前完成。
4.答辩工作需要在7月31日之前完成。
5.研究生教学秘书需在8月7日前将电子版论文提交给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0年4月24日